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关于发布2009年度林业 科技成果国家级推广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

科综字[2008]71号

国家林业局各有关直属单位:
    现将2009年度林业科技成果国家级推广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,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    一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
    请各单位切实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,围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、推进“三大体系”建设和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,坚持“强化创新,重点突破,优化配置,支撑发展”的科技发展指导方针,精心组织申报各类项目,为提高林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奠定基础。
    二、项目申报要求
    1. 请各地各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,在认真组织有关单位申报并组织进行初评审的基础上,严格按照规定的推荐指标,以正式公函统一上报;
    2. 所有项目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17:00,以送达或邮寄到达时间为准,逾期以及超限额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。
    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同时在国家林业局网站(http://www.forestry.gov.cn)“科技研究”栏目和中国林业科技网(http://www.forestrysci.gov.cn)“公告公示”栏中发布,请及时下载。
    附件:
    1. 2009年度林业科技成果国家级推广计划项目申报指南;
    2. 项目申报书格式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
主题词:科技项目 申报指南  通知 
抄送:北京、东北林业大学,西北农林科技大学。  
本局发送:计资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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