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(黑财规审〔2018〕10号)文件,“社区工厂”就业服务创建工程要求,现在我市市区范围内开始开展2021年度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。 一、补贴对象 2021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,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;2021年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。 二、补贴标准 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: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(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)给予全额补贴,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,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,可延长至退休,但最长不超过5年; 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:按其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(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)给予全额补贴,补贴期限为1年。 三、补贴条件 新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,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应早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;社会保险费应按时足额缴纳。 四、补贴材料 1、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;2、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费、基本医疗费和失业保险费缴费明细帐单;3、符合条件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;4、符合条件人员的基本户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凭证;5、《就业创业证》(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额外提供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、学信网截图);6、“社区工厂”备案登记表(表样见附件);7、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,花名册(表样见附件)。 五、其他事项 补贴受理单位:工商注册地归属的区就业机构。 补贴受理时间:2022年5月9日至5月20日。 咨询电话:4600203 萨区:6181516 让区:6352256 龙凤:6241261 红岗:2799183 大同:6165505 高新:8109188 附件1:“社区工厂”备案登记表.xls
附件2: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+花名册.xls
附件3: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(2017).docx
大庆市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2年5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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